仙游农村建房施工时需挂“建房公示牌”

16.09.2015  12:47

  新建房子挂有一块“建房公示牌”,自是给房子上了“身份证”。笔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建房,严控新增“两违”发生,仙游县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村居民建房批后监管工作重点、工作职责和监管方式,要求农村建房施工时需同步挂上“公示牌”,并强化责任追究,以全面杜绝“少批多占”等隐蔽性的“两违”现象发生。

  据了解,该县要求农村居民个人建房经审批后在施工期间,必须在醒目位置张挂《仙游县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公示牌》,牌子上写着户主名字,房子用地审批面积、规划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层次、建筑总高度,及实际占地面积,可建层次、可建高度,甚至每层多少面积等都有注明;在农村居民个人建房期间,该县要求鲤南等各乡镇需组织包村工作队、国土、村建、规划、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按照批准要求到现场实地查看,必须做到建筑放样、基槽验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并进行签字确认。对在建房屋没有挂公示牌施工的,在每月“两违”考评或“红绿旗”评比中按宗数予以相应扣分。此外,对新增的少批多占、超层数建设、超层高建设、移位建设等“两违”行为,在对辖区内各村房屋现状进行全面录像备案基础上要加大拆除力度,建立各乡镇联片执法机制,鲤南、鲤城等各片区每月组织一次大型联合执法拆除行动,确保新增“两违”零增长。 (陈国孟 陈洪淑 林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