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全面给农村公路投保 内容为“灾毁”全国首创

25.08.2016  19:42

  福州晚报8月25日讯(记者 何珍 通讯员 陈昌和)昨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根据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指导意见》,我省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给全省农村公路购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以有效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抢修能力。

  据了解,我省早在2010年就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此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全省性指导意见,是全国第一个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的省份。

   理赔有“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标准、理赔程序、争议处理方式等。

  目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抓紧制订服务协议和合同范本,争取尽快完成招标工作并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各地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届时,一旦农村公路出现损毁情况,保险公司将通过“绿色通道”,依托较完善的保险网络迅速开展受理、查勘、定损、理赔,若发生大规模灾害时还应先行预赔,从而快速筹集抢修需要的资金。

   财政掏钱买保险

  《意见》指出,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执行统一的费率标准,具体以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招标结果为准,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从2016年起,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局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给予省级支持,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

  《意见》特别强调,各市、县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群养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费按分担比例足额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

   今年农村公路逾7万公里上保险

  据悉,购买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自愿原则,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年报数据库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均可投保。

  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省级给予较大的支持力度,除了农村公路等级较高、抗灾能力较强、灾毁风险较小的部分地区外,绝大多数市、县都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预计今年超过7万公里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将成为农村公路财产综合险标的,占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八成以上。

   农村公路防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意见》明确,在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正式推行后,若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灾毁时,仍按现行普通公路灾毁重建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据了解,我省早在2011年就实现村村通水泥路,到201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里程超过9万公里,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有力促进农村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为了保障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状况,我省逐步健全各地管养机构,平均每年筹集约7亿元用于日常养护和防灾抗毁;实施农村公路提升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改造急弯陡坡、加宽路面、完善防护栏和错车道等;建立农村公路危桥项目库,按轻重缓急加固改造;建立重大公路灾毁重建机制,对灾后重建给予补助及减免相关规费、无偿提供料场、保障用林用地。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称,以上措施再加上灾毁保险,我省农村公路防灾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抢通修复能力得到加强,有力支持农村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