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政策支持

26.04.2018  12:07
      “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建好”是基础。在用足用好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的前提下,省级研究加强因地制宜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县不断完善补助政策,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

  莆田、福州、泉州等市加大财政投入。莆田市对农村公路按照省补标准一半予以补助,其中88个精准扶贫村项目按照1:1给予补助并予以奖励,对列入全市旅游公路的县道按照新建三级125万元/公里、晋级三级105万元/公里补助。福州市对辖区内分别按照省补的100%(晋安)、50%(闽清、永泰、罗源)、25%(其他县)给予补助。泉州市对2018-2020年完工项目按照三级以下县道晋级建设50万元/公里、三级县道路面重铺20万元/公里,四级双车道晋级建设20万元/公里、路面重铺15万元/公里、路面拼宽1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

  全省48个县(市、区)出台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政策,其中泉州安溪、福州福清、莆田荔城、南平顺昌、漳州芗城、宁德周宁、三明建宁和尤溪等县投入力度较大。建宁县对“单改双”项目扣减省市补助之外的建安费资金缺口由县财政与所在乡(镇)按8:2比例分担,并对按时完成项目给予10%奖励。周宁县财政对“单改双”项目按照省级补助1: 1给予支持,并对按时开竣工的项目给予10万元/公里以奖代补奖励。尤溪县对“旅游+交通”建设项目县级按新建三级公路100万元/公里、三级路路面改善工程35万元/公里,新建四级双车道公路50万元/公里、四级路单改(拼)双公路20万元/公里给予支持。顺昌县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推动“单改双”建设,对乡道3.5米改6.5米奖励20万元/公里,4.5米改6.5米奖励10万元/公里。(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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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5月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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