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二女夫妇每人每年可领360元 持有效证件申请

07.08.2015  15:46

  福州新闻网8月7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公布,根据规定,《办法》实施以前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领取奖励金360元,《办法》实施以后新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户,除按照相关规定,每户领取法定奖励金3000元外,增发一次性奖励金7000元。

  在申请环节,根据《办法》,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农村居民持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效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31日和9月31日前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福建省农村二女夫妇奖励申请表》。夫妻一方是外省户籍的,还需出示外省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二女节育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农村二女户夫妻到60周岁后则按程序申请转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补助对象,不再领取农村二女户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