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2016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09.03.2016  12:16

 

3月9日,2016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在福州举办。培训班主要任务:学习贯彻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培训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总结交流2015年农机化工作,座谈讨论2016年重点工作。全省各市、县(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农机局(站)长等16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回顾总结了2015年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农机购置补贴实现恢复性增长,补贴资金使用2.87亿元,同比增长近4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上年的41.6%提高到45%;农机购置补贴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首次对我省11种特色农机具进行补贴,并对其中4种特色产品在全国率先实行市场化改革;监管职能逐步强化,从事前许可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共处理15家生产企业和6家经销商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并顺利完成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实现农机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下降”。

 

培训班上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要稳妥开局,扎实起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以农机化示范基地、农机合作社建设为抓手,完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攻薄弱环节,补齐短板,着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旱地作物生产机械化、特色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量实现明显增长,力争使用补贴资金4亿元以上,农机化水平加快提升,全省主要农作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50%、60%以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重点特色产业机械化协调发展,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要重点抓好三大块工作:一是以农机化生产功能区示范建设、农机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三个示范为牵引,着力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县、乡、村、社”农机推广激励机制、“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三项机制,着力推进农机化创新协调发展。三是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全、农机鉴定工作监管安全、农机安全生产三大安全,着力推进农机化持续和谐发展。

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伍斌同志参加培训并强调五点意见: 一要担责任。 牢记有职就有责、不为就问责,落实中央决策、兑现惠农助农的责任,突显壮大现代特色农业的责任,承担职能缺失的责任。 二要抓关键。 坚持重点突破、梯度推进的方法,抓好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这一关键任务、农机化生产示范区这一关键区域、水稻耕种收这一关键领域、农机合作社这一关键主体。 三要探路子。 争取改革与作为空间,用好农机购置补贴分档细分权限,继续推动更多补贴产品进行市场化改革,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持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有“提”、有“缩”、有“降”;探索推广鉴定市场化改革路子,对农机推广鉴定中的产品性能检验环节实行市场化改革;扩大开放与合作,加强与农机化先进地区沟通交流,引进适合丘陵地区使用的先进农机化技术,深化闽台农机合作,将适合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台湾生产农机具列入补贴范围。 四要守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从防控廉政风险入手,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农机鉴定监管、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切实做到“守住不违规的底线、不碰违纪的红线、远离违法的高压线”。 五要强保障。 突出组织领导保障,农业局要对农机化工作负起领导责任;突出纵横联动,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企、社、户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和农机、农经、种植、畜牧、土肥、食用菌、林业和水产等部门组成的横向联动机制;突出技术服务,完善优化全省农机化技术专家库,注重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突出督查跟进,建立挂钩联系制、督查通报制度;突出绩效考核,争取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奖励经费,更好地保障基层农机部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培训班上,全体参会人员还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内容开展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