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抽查情况通报

09.11.2015  20:16
闽农机管[2015]95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闽农机管[2015]75号)的工作部署,我处近期对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了第二次抽查。现将此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23个县(市、区),其中包含第一次抽查中专栏内容公开率低于30%的9个县(市、区)。   (一)从抽查结果来看(见附表一),我省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公开率为52.7%,其中福鼎市、漳平市、武平县、芗城区、龙海市、东山县、武夷山市、邵武市内容比较全面,公开率高于75%(含75%),寿宁县、宁化县、泰宁县、荔城区公开率低于30%;   (二)按县级专栏所属的设区市来看,漳州市和龙岩市对县级公开专栏的建设较为重视,所管辖的县(市、区)公开率均高于75%(含75%);   (三)从抽查公开专栏内容的统计表来看(见附表二),我省已有70%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但仍有3项信息公开内容(总共11项)的公开率低于50%。   二、主要问题   (一)大部分县(市、区)在第一次抽查后进行了查缺补漏,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更加重视,但仍有部分县(市、区)对第一次抽查暴露出的问题没有采取措施和补缺补漏;   (二)在第一次抽查公开率低于30%的9个县(市、区)中,6个县(市、区)采取了积极措施,公开率均高于30%,其中福鼎市、武夷山市的公开率分别达到75%和87.5%,但仍有3个县(市、区)公开率低于30%,寿宁县公开率为0%;   (三)仍有部分县(市、区)的申请操作程序、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等没有设立专栏信息,只是包含于其它公开专栏内容中,专栏建设不够规范。   (四)违规惩处是指被部、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违规企业的处理情况,各市(县、区)须把在本市(县、区)有销售的违规企业处理情况及时公布(或从"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转摘出来),在此次抽查中,违规惩处这一栏的公布率仍然比较低。   三、有关要求   信息公开是确保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而补贴公开专栏是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截止2014年底,全国县级补贴公开专栏建设率约为86%,而我省只有52.7%,与农机化司要求的平均70%的建设率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闽农机管[2015]75号)要求,确保专栏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将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放在该栏目,即方便购机者查询,也方便农机化司和省里组织的检查。按照农机化司的有关要求,专栏建设情况我省将每季度抽查通报一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政策投诉和质量投诉电话每年抽查通报三次。鉴于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各地应抓紧确定主管领导,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见附表三)请设区市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报送我处计财科。   (二)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厅办[2015]93号)有关要求,省、市两级农机部门将把本次抽查结果作为本年度延伸绩效考核一项重要打分依据。   (三)立行立改,结合对照此次抽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补充完善。对此次抽查公开专栏内容公开率低于30%的县(市、区),将在第3次抽查中进行复查。   (四)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补贴公开专栏的建设工作,为本市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将本市规章制度、本辖区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违规惩处、市县两级补贴咨询投诉电话、抽查通报等通过市级补贴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在第三次抽查中,也将把设区市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作为延伸绩效考核的打分依据。   附表:   一. 2015年福建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抽查汇总表   二. 2015年福建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抽查统计表   三. 各市(县、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名册表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11月9日     pdf版本: 闽农机管[2015]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