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管[2014]63号
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我处拟开展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信息填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 列入《福建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省推目录》)但未归档的品目:起垄机、中耕机、茶叶筛选机、茶叶杀青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其它废弃物处理设备(纯沼气专用设备)。
(二)列入《省推目录》或《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国推目录》)未归档的品目分档:幅宽1000mm以下旋耕机(含埋茬型)、油锯、35马力以下半喂入联合收割机、3.8-5.5kW离心泵。
(三)第一批漏报归档信息和填报归档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已入选《国推目录》或《省推目录》)。
已经列入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的产品不要再申报,具体情况可查询闽农机管[2014]35号《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申报范围的企业需下载填写“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
(二)填报资料要求
1.生产企业需认真填“信息确认表”,特别是归档技术参数要符合分档标准,确保顺利归档。同时,应注明该产品在国家或福建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位置,产品大类、名称按支持推广目录公告内容填写;产品小类、品目参照近年实际补贴情况,按产品主要功能填写。
2.所有报送的材料统一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按“信息确认表”顺序装订(一品目一份,多品目多份)。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可附相关文字材料。报送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
3.相关资料均需提供电子资料(压缩包形式),其中“信息确认表”必须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要逐一建立相应的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无电子文档的材料视为无效。电子文档的内容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4.企业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该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如产品信息填报不全,造成无法准确归档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归入本品目最低档次。
三、相关要求
报送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17:30,以邮戳或收件登记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的,责任自负。
收件单位: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福建省农机鉴定推广总站,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张守宇
联系电话:0591-87553270
附件: 2014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确认表
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