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年内将有5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价格低于市场

14.07.2014  09:03

  福州新闻网7月14日讯 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开展福州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印发,明确今年以民天生鲜超市和禾盛粮油连锁公司为主体,开展第一批平价商店试点建设,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于8月31日前向市物价局基金处申报,通过验收将可获政府扶持。

   农副产品价格 比市场价便宜5%以上

  据了解,平价商店主要经营粮、油、肉、菜、禽、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在市场价格平稳时期,原则上经营的蔬菜类目录品种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0%以上,肉、禽、蛋类目录品种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0%以上,粮、油类目录品种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5%以上;在价格异动时期,平价商店应按市政府价格协商机制有关规定承担稳价惠民工作。

  通知明确,普通平价商店的经营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平价商店示范店的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平价商店要统一门面装潢形式和平价商店标识,且标识应设置于商店门面或营业区醒目位置,营造平价商店经营氛围;统一明码标价,平价农副产品应使用专门的标价签进行标价,非平价商品不得使用。

   年内平价商店 发展到50家左右

  此外,平价商店还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采报价员,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监管工作;建立独立的平价农副产品商品进销和财务台账并如实记录,进行信息化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2年;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承诺书、平价农副产品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对比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商店服务电话、食品检测报告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