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在京启动

14.07.2015  11:42

7月13日,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在京启动。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启动会上强调,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庞大系统工程,要精心组织,抓实抓到位,为农业育种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余欣荣指出,我国是世界上农作物种质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以及气候环境变化等,野生近缘植物资源因其赖以生存繁衍的栖息地环境变化而急剧减少,地方品种大量消失,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亟需加大对濒临灭绝的野生种质资源进行抢救性调查和收集,对生产上不再大面积生产应用的地方品种以及一些特异资源进行普查和征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基因库,保持生物多样性。

  余欣荣强调,普查与收集行动要重点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强化深度鉴定,加强保护与利用体系及能力建设,深化基础研究,确保种质资源的安全保存,实现种质资源可持续共享利用。他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相关省(区、市)要成立普查与收集行动领导小组,做好本辖区内行动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 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中国农科院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农业县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农业局负责本县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具体工作;各省农科院做好本辖区重点县种质资源的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以及本辖区征集和收集资源的繁殖、鉴定、评价和保存等工作。 三是 科学普查,充分发挥专家组指导作用。在制定考察与收集行动技术路线、开展技术培训、评价项目实施等方面把好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 健全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与工作督导。要出台普查与收集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管理,规范运行。

  今年2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确定了今后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行动计划。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是该《规划》确定的第一大行动计划,拟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普查、系统收集全国2200个农业县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对种质资源丰富的650个县进行实地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征集和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10万份,鉴定评价、编目入库保存种质资源7万份,实现珍惜、野生资源有效收集和保护,资源保存总量大幅提升,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