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03.07.2014  12:5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4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5600万元,支持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安排1000万元扶持第三批42个涉农县流动监测体系建设,配置流动监测车和配套检验检测设备,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全覆盖;安排4600万元扶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及执法设备,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