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将以资源普查为重要依据

17.11.2015  14:07

      根据近期印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产品应当为列入《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的地域特色农产品。未列入名录欲申请的,需依据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产品生产区域范围、产品品质特性、人文历史、社会认知度、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审定,通过后,方可申报。

        农业部于2013年-2014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工作。通过在全国范围摸查遴选、审核确认和专家审定,汇总形成了《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名录共列入地域特色农产品6839个,涉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涵盖蔬菜、果品、粮食、食用菌、茶叶、肉类、水产等22个种类。名录对全面了解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现状、有序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明年起将正式依据目录进行申请,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的规划性和目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