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迈上新台阶

31.12.2014  12:51

2014年,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将其作为四大重点任务之一,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八项监管措施,印发了加强全程监管的意见,将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地方落实责任和条件。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呈现“总体平稳、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年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6.3%、99.2%和93.6%。盘点2014年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17.7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3.3万余家,整顿农资市场26.2万个,吊销证照企业144家,行政处罚5799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79起,查获假劣农资2.6万吨,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亿元。重点开展了农药监管年活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对16种“瘦肉精”类物质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会同公安机关一查到底。落实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的六项措施,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条件、强化监督抽检。制定兽药违法案件从重处罚公告,针对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屠宰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全面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贝类产品、海捕水产品和主要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重点时节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加大大要案查办力度,向社会公布23个典型案例。

  二是农业标准化稳步推进。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会同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的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农药品种和常见农产品和食品种类。与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相衔接,组织制定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工作方案(2015-2020年)》,计划用5年时间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7000项,基本健全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创建“三园两场”1700个、标准化示范县46个,开展“五统一”(农资统购统供、种苗统育统供、病虫害统防统治、产品统一处理加工、销售统一品牌)服务。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912个,绿色食品7335个,有机食品3316个,地标农产品213个。

  三是监测预警力度加大。例行监测范围扩大到151个大中城市、117个品种、94项指标,抽检样品4.4万多个,基本涵盖了主要城市、产区和品种、参数,重点排查共性问题和可能存在的行业“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把“菜篮子”和大宗粮油等12类农产品纳入风险评估范围,新增风险评估实验室10家,规划认定风险评估实验站145个。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制定舆情应对工作预案。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放检测中心和风险评估实验室,举办了各式各样的主题日活动,编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指南》,组织30家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联合发布质量安全倡议书,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重点推进地、县两级监管机构建设,全国86%的地市、71%的县市建立了专门监管机构,比上一年分别提高11和12个百分点。四川、江西、海南等近20多个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地、县、乡镇监管机构,强化属地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强质检体系建设管理,有效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组织举办监管、检测、应急方面培训20余期,结合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培训基层人员近1.2万人,有效提升了基层农业干部的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五是机制构建初见成效。按照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签订了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加强协作配合的合作协议,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出台了农业系统整合方案和指导意见。在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部署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提升监管能力,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努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示范引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的思路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依法监管,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总领,坚持“产”“管”并举,一手抓好标准化生产和过程控制,一手抓好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