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4个生态农业示范区获专项补助 最高补助200万元

16.11.2017  14:24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农业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以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据介绍,全省共有14个农业示范区获得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包括10个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1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2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和1个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示范区。

  其中,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项目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区)根据建设内容确定。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具体项目补助标准由县级根据建设内容确定。(记者 林先昌)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