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3年可借鉴的经验正在形成

23.09.2016  11:39

        开栏的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2013年以来,农业部、财政部等6部门(单位),在全国选择了25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如今,3年期满,试点示范区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改革创新成果。为集中反映试点成果,本报从今天起开设“示范区农业改革试点扫描”专栏,宣传推广各示范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好经验。

        走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几千亩连片的水稻田边,难以想象这里几年前还是人均0.8亩耕地、传统一家一户分散化的种植模式。

        “我家4口人4.5亩水田流转出去,现在每年拿到1765斤‘米票’;房屋拆迁后,除了自住的150平方米楼房,还有一张100平方米的‘房票’,每年还能有1.6万元的分红。”尹家圩村排西自然村村民周品江对现在的生活满足得很。

        土地连片了,农民满意了。作为全国25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之一,吴兴区在项目开展的3年里,创新完善的“米票”“房票”等“四票”机制显然是成功的,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同样,黑龙江省肇东市、四川省南充市、安徽省庐江县等一批农业改革与建设的“排头兵”也正在大胆地先行先试,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积累经验、储备政策、探索路径。

        构建农业经营新体系。一些试点示范区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创新组建服务联盟,让适度规模经营有“模式”可循。如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以承包土地确权登记为基础,起步于三权分置流转土地,突破家庭农场主体培植,拓展到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为规模经营发展探索出可行路径。

        构建产销新模式。一些试点示范区坚持市场导向,拓宽流通渠道,让订单生产模式更加成熟。如四川省南充市、山东省平度市等示范区,开启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多种直供直销方式。

        构建财政支持新方式。一些试点示范区为有效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打捆使用,让资金形成规模,极大地缩短了建设周期。如黑龙江省肇东市、湖州市吴兴区等示范区,将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土地整治等紧密结合,形成了大投入的格局。

        构建农业投融资新机制。一些试点示范区加强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将财政投入与信贷资金结合使用的新模式。如广西田东县,积极推进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给规模经营户提供多种融资渠道,截至2015年末,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39宗3.92亿元。

        构建风险防范新措施。很多试点示范区积极深化农业保险领域改革,拓宽了农业保险新险种,让农业保险覆盖面更加广泛。如安徽省庐江县,在开展水稻、小麦、油菜等大宗农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开发出蛋鸭险、蔬菜大棚险、水产养殖险等特色农产品保险新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