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创建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闽农产〔2017〕218号
有关县(市)农业(茶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要求,我们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农产〔2017〕144号),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推荐,省农业厅、财政厅组织答辩评审等程序,现批准武夷山市等8个县(市)创建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创建县要按照要求,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创建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要按照“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加强科技支撑、带动农民增收”等要求,进一步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功能区布局。要按照“补齐短板、打造亮点、提升档次”要求,合理制定财政资金使用方案,谋划重点建设项目,做到精准安排、精确提升。修改完善后的产业园创建方案和重点建设项目,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核备案(各1份),并发送电子文档到[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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