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召开全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7月10日,省农业厅在福州召开全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议由省农业厅邹荣贵副巡视员主持,受张立先厅长委托,厅党组成员梁全顺总畜牧兽医师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分管领导和畜牧科(站)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省农业厅畜牧业处、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总站负责人共13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梁总师全面回顾总结了去年以来全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好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抓执法,确保关闭拆除任务完成。 各地要对照省政府下达的责任书,组织环保、农业、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7月底前全部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年底前全部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
二是抓改造,加快养殖场转型升级 。各地要按照“一场一策”、“一场一方案”要求,明确建设内容,强化指导和服务,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改造进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 抓制度,尽快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 各地要落实养殖屠宰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广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模式,加强对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贩卖、屠宰病死动物及加工制售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病死猪源头监管到位、无害化处理监管到位。
四是抓监管,把好生猪养殖入门关。 各地要做好畜禽养殖备案工作,严格生猪养殖准入门槛,新建生猪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防污设施与生产设施设计、施工、使用“三同时”制度,确保防污治污设施规划、建设到位。
五是抓绩效,强化责任落实。 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我厅延伸绩效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定期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关闭拆除情况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可养区标准化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调度、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