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18.03.2018  13:50

闽农厅办〔2018〕9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推进2018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今年农业政策法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强农业法治建设,为加快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和法治保障。

      一、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1.制定农村改革任务方案。按照省深改领导小组确定的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2018年5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着重推进8项重点突破改革事项,制定改革任务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省直牵头单位、年度目标、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各市、县(区)应按照当地改革办的部署确定年度农村改革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厅。

      2.强化改革任务督察落实。建立完善“一季度一督查一汇报”工作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专项工作小组联络员会议,督察了解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对难度较大、进度较慢的改革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按序时进度推进各项改革。

      3.加强改革典型总结推广。及时梳理提炼各地创新举措和改革亮点,推出一批新经验、新典型。沙县普惠制金融改革、屏南扶贫综合开发模式是省委确定的首批改革典型,各地要加大复制推广力度,扩大改革溢出效应。各设区市每季度末应将推广情况向省厅报送,并梳理推荐1个新的改革典型案例。

      4.加大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和推动。指导推动沙县、屏南、永春进一步深化拓展试验内容,做好拓展方案编制并向国家试验区申报,总结提炼改革典型案例,开展试验项目评估总结,强化改革试验成果转化。

      5.开展农村政策调研工作。各市、县(区)农业部门应围绕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创新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建设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支持小农户发展政策体系、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等“三农”重大问题,选择1-2个专题组织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及时上报调研成果。

      二、加强农业立法调研工作

      6.推进农业立法调研工作。制定省农业厅2018年立法规划,加快推进《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调研起草以及《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修订调研论证工作,年内将草案报送省政府。推进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产权制度保护等法规规章的废止、修改等立法工作。

      7.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省农业厅(省委农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程,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规范地对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报备。完成各类文件清理工作。

      三、深化农业系统“放管服”改革

      8.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各类清单编制工作,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开展权力运行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推动全省农业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10.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做好省级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对照试点方案,推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审查审核、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以及监督评价的标准化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和监管。

      1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两单”“一细则”,推动厅各责任单位及市、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按照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开展双随机监管,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上传到省级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12.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各市、县(区)应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建立“红黑名单”并加强动态管理,将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工作作为行政审批、财政项目资金安排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等的前置审查程序,强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资企业的联合惩戒。

      13.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督察。以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和行政审批办理等工作为检查重点,对“放管服”各项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察工作在市、县农业部门和厅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省厅按照随机原则组织抽查,自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将在全省农业系统进行通报。

      四、积极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14.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具体举措及责任人员。坚持全员、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农业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各设区市农业部门4月10日前应将本级及辖区内县级农业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汇总后报省厅。

      15.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职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农业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16.组织开展各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业立法过程、行政审批办理过程、行政处罚过程、涉农纠纷调解过程、公共服务过程,向各类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宣传、解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各类普法宣传图片、PPT、动漫、微电影等,充分利用各级农业门户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打造以传统媒体为基础、以新媒体为主导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农业法律法规。

      五、加强自身建设

      17.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同抓同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路方法、政策建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夯实思想基础,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凝心聚力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1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三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政策法规部门的同志都要经常深入基层,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情民意,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为破解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瓶颈提出意见建议。

      19.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做到谋事要实、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比学习、比勤奋、比贡献的良好风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将廉政教育抓在经常,用好正面激励,注重反面警示,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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