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成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
根据省领导对发展福建百香果的指示要求,我厅围绕“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的总体要求,积极培育福建百香果特色优势产业。我厅拟以百香果企业为主,组建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聚力做强福建百香果产业,促进福建百香果产业综合实力的提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涉及从事福建百香果产业链任一环节主体(企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其中单纯从事种植的要求自有基地面积50亩以上。
2、各县级以上从事与百香果教学与科研相关事业单位;要求技术力量雄厚,对百香果技术创新有所成效。
二、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百香果经营主体(企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1、附件2),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稿于6月2日前报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省属教学、科研、协会、学会等单位直接报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筹备工作组(设在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2、市级推荐。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于6月9日前以农业局正式文件将本市符合条件的主体名单、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稿各一份报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筹备工作组。
3、遴选认定。在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推荐的基础上,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筹备工作组负责确定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成员。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农业局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农村发展局负责将此通知传真至所辖县(市、区)农业局。
(二)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动员所属地涉及百香果的相关主体和单位踊跃申报,认真核实情况,以确保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成员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联 系 人:福建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谢钟琛
电 话:0591-878529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经营主体成员单位申请表
2、福建百香果产业联盟科研等成员单位申请表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