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的意见
闽农综〔2018〕1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全省农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粮食、园艺、畜牧等主要农产品实现增产增效,农业农村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要清醒看到,同全国一样,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 根本要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省农业部门要牢牢把握“产业兴旺”这个重点,准确认识农业农村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深刻变化,把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首位,更高质量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以产业兴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2018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大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力争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全力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
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制定全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扶持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2.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强优质稻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推广优质稻600万亩以上,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覆盖面,着力提升粮食品质与效益。
3.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会同国土部门完成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
4.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复垦改造山垅田20万亩,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稳面积、增产能提供保障。
二、坚持全产业链推动,着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原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业、融合一二三产”的思路,加快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力争茶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元。
1.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武夷岩茶等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划设50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安溪国家现代茶业产业园建设,组织平和、古田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59个省级、100个市级、30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福建农民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引导企业等主体到现代农业产业园投资兴业,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350个,新增投资100亿元以上。
3.开展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发展“一村一品”,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的“一县一业”。
4.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建设100个蔬果初加工基地和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净菜上市、包装运输、标识销售、质量追溯,支持水果分级包装、低温处理、冷链物流,提高蔬果上市品级。推动茶叶、食用菌、畜禽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0%。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引导与合作社、农户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5.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总结推广福建百香果建立产销联盟的经验做法,新建10个行业性产销联盟,支持发展定制配送、直供直销等流通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扶持发展农村电商。
6.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推动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小镇,培育100个休闲农业示范基地,推动特色产业、生态资源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服务,培育一批“双新双创”典型。
三、坚持质量兴农,着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
围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目标,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进一步打响“清新福建·绿色农业”品牌。
1.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制定修订、宣传推广、使用指导和转化落地,支持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000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
2.加大监管整治力度。推进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投入品购销用全程监管,推动进入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主要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实现“一品一码”、标识销售、全程追溯。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加强农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扩大县乡快检范围,加大省市“两检合一”“检打联动”力度,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培育更多区域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0个以上,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认定福建名牌农产品20个以上,打造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培育综合实力强的品牌农业企业,支持争创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
4.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农产品宣传推介,继续加大特色产业电视宣传力度。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厦门“9·8”投洽会、中国国际农交会、全国绿博会等知名展会,持续开展“闽茶海丝行”等活动,不断提升福建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
四、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加强生态农业建设
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生态农业发展格局。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长期定位、国控例行监测,建设长期定位监测点5000个。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
2.继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推进减肥增效示范县建设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以上。
3.开展“倡导茶园不用化学农药,加快促进茶产业绿色发展”行动。实施生态、农艺、物理、生物等综合治理措施,修复茶园生态系统和生物群落系统,每年建设一批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省茶园不用化学农药,打造茶产业绿色发展模式。
4.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巩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成果,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保留的生猪养殖场全面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建档立卡、一场一档管理,健全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遏制生猪违规养殖反弹回潮和污染环境行为。加快建设规模养殖场信息平台,逐步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
5.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推广经济实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6.推进绿色发展试验示范。抓好生态农业“2111”试验示范工程,推动漳州、南平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10个县创建省级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同时作为生态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支持创建10个省级以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县、10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探索生态农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组织开展美丽畜牧场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典型,示范引领生态畜牧业发展。
五、坚持科技强农,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发展从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
1.深入实施种业创新工程。组织开展联合育种攻关,选育推广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支持建设优质特色良种扩繁基地,推动主要农产品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深化闽台种业交流合作,示范推广台湾农业优良新品种100个、新技术50项。
2.强化农业技术集成推广。加强农业重点领域科技联合攻关,大力推广农业“五新”,集成组装推广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围绕水稻、茶叶、水果、食用菌、蔬菜、畜禽等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新技术熟化、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
3.发展数字农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福建“131农业云”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使用。建设10个现代农业智慧园、22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开展农业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拓展完善“12316”平台功能,新建益农信息社3000个,发展“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4.提升农业物资装备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实施重点设施农业项目补贴政策,新增设施农业面积7万亩以上。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更多适合我省特色产业发展的先进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六、坚持对外开放,着力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
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1.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业交流合作,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新建一批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
2.深化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加强闽台农业产业对接合作,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水平,拓展闽台特色乡镇对接交流,持续开展“台湾农民福建行”和基层、青年“首来族”来闽考察参访活动。举办第十届海峡论坛农业专场对接活动。
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落实综合举措,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要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扩大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试点,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抓好动植物防疫检疫,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2.统筹抓好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屠宰等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按照中央提出的“四个转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引导有序退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
1.完善动态管理。对返贫、脱贫不稳和遗漏的贫困人口进行再识别,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对已脱贫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给予持续扶持,确保稳定脱贫。编制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着力构建稳定脱贫、有序退出机制。
2.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逐层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指导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持续减贫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扶贫手册》《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管理制度,确保挂钩帮扶责任落实到位。
3.实施精准帮扶。精准落实产业、就业、搬迁、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扶贫举措,做到一户一策、靶向发力。强化产业扶贫,做到奖补政策全覆盖。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做到应贷尽贷。继续推进“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完成搬迁1.5万人。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完成培训4万人次。完善资产收益扶贫、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制度。
4.推动挂钩帮扶。完善落实挂钩帮扶机制,做好省领导挂钩联系重点县调整工作。深化山海协作,提升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推进第五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扎实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
5.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完善扶贫监督考核办法,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项目资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九、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开展农村改革40周年纪念活动,落实、深化重点改革,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瓶颈制约,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
1.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快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县(市、区)数据库成果汇交,确保证书全部发放到户。完善提升县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立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权益评估、抵押融资等于一体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30个省级改革试点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3.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福州、福安、龙海等地区域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4.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5.健全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新机制。加强带动,强化服务,通过加大对小农户的政策倾斜、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发展面向小农户的普惠金融,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6.抓好改革试点。继续推进沙县农村金融服务、屏南扶贫机制创新,抓好晋江、漳平、沙县、荔城、同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国家级试点,总结提升试点经验,积极打造农村改革福建模式。
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三农”工作能力水平
适应农业农村新情况新变化,加快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双随机一公开”,简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2.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和抓落实推进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调度通报,全面开展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年活动,强化绩效延伸管理考核,不断增强工作效能。
3.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若干具体措施》,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省“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农业厅
2018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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