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相相似冒用他人身份服刑 无法减刑坦白求助
福州新闻网11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明 王君)孙某某与亲戚叶某某长相相似,就像双胞胎,连他们的家人都经常认错。孙某某因贩卖毒品被抓后,冒用叶某某的身份一直未被发现。入狱服刑后,孙某某尝到了冒用他人身份的苦果——不仅假释减刑无望,家人还无法来探视。孙某某坦白了此事,为更正身份大费周折,日前在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的帮助下才得以更正。
据检方介绍,仓山监狱狱侦科向驻监检察室反映服刑人员“叶某某”自2010年8月入监以来,一直向民警报告他隐瞒真实姓名、冒用他人身份服刑的问题,希望监狱帮他改回真实身份。
监狱方面经调查后认为“叶某某”所言属实,并将有关材料转至原办案单位要求启动更正“叶某某”真实身份的程序,但不知为何6年未更正,因此向检察机关求助。
驻监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叶某某和孙某某都是贵州省毕节市燕子口镇村民,有亲戚关系,长期一起在泉州打工。令人称奇的是,两人长相十分相似,像双胞胎。孙、叶两人在泉州经常被人张冠李戴。孙某某6年多前因贩卖毒品被抓时,同时落网的还有两名同伙,这两名同伙向公安机关一致指认孙某某为“叶某某”,孙某某将错就错,冒用叶某某的身份,希望蒙混过关。
孙某某入监后发现冒用他人身份服刑,家人无法正常来监探视,听说这样也会给叶某某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孙某某决定向监狱坦白。
驻监检察室认为冒用公民身份信息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法律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遂将有关材料移送鼓山地区检察院控申科,通过泉州市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函,要求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通过驻监检察官不断跟踪协调,日前,原审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原刑事裁定中“叶某某更正为孙某某”。
检察官告诉记者,一些犯罪分子想以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蒙混过关,妄想刑满释放后以“清白”之身重新开始生活。但是,冒用他人身份不仅给被冒用者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也会给冒用者本人带来许多危害,比如:在服刑改造期,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等需要办理家庭经济困难、社区评估、担保材料等工作无法进行,从而耽误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家属来探视可能会因为身份信息不正确,无法办理;想要更正时却没那么容易,需费一番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