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敲诈嫩模获利29万元(图)

06.08.2014  12:26

三被告人站在法庭上。昨日,房某(前排左一)等三人冒充警察抓嫖、涉嫌招摇撞骗罪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摄

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敲诈嫩模

获利29万元;涉嫌招摇撞骗罪受审;一被告人担心被从重处罚翻供后又认罪

新京报讯 大三学生房某为实现梦想来京进了音乐、演艺圈,却发现身边有些嫩模在从事陪吃、陪睡的行业,于是他和同学、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两名女子的“罚款”28万元。

昨天下午,房某被指控招摇撞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与他一起受审的,是房某的大学同学刘某和房某的老乡付某。

公诉人指控,2013年12月30日20时许至31日3时许,房某等三人在朝阳区某酒店一个房间内,冒充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罚款”的方式,分别骗取20岁的女子小吴和23岁的女子小迟19万元、9万元。

公诉人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建议法庭在4年至5年量刑。

庭审时,房某表示,作案是和同学刘某策划并实施的。

但刘某全盘推翻此前的供词,称“案发时我在家睡觉,房某他们给我打电话,我不明白怎么回事”,为哥们义气,在电话里冒充成“刘队长”。

庭审最后,因听说如果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将面临从重处罚,刘某又表示认罪,“我还是个学生,对法律不懂,我承认我犯了招摇撞骗罪”。

该案未作宣判。

■ 供述

她们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时,为追求演艺梦决定休学一年,来到北京进入一家演艺公司,结果却成了“招摇撞骗案”的被告人。

开价5000元约“女模

房某说,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触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车模,她们除了正规活动外,还经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钱”。

2013年10月,房某与同学刘某通电话时,谈论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资源”挣钱。

房某说,刘某告诉他,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们的弱点,冒充警察要钱。

一个月后,迟迟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网上寻租时,结识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刘某的“挣钱计划”,决定参与进来。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证件,还网购了一副手铐,并通过网络搜索,获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户,开价5000元至8000元,联系“陪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