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审21年前抢劫杀人案

17.12.2015  09:11

  福建新闻网福州12月16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通报称,对21年前发生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抢劫杀人案启动再审程序。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再审检察建议及申诉人许金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根据相关法规,决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将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1994年1月13日夜,福建省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村民郑金瑞(男,66岁)被人捆绑在家中床上死亡。现场为郑金瑞家老厝,共有5道房门被撬、挖开,家中有多处被翻动的迹象。当时,莆田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抢劫案进行侦查。

  随后,许金龙、张美来、许玉森、蔡金森等4人涉嫌作案被捕。1995年6月5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死刑,而蔡金森因为在案中所起危害较小(带路、望风及按住被害人脚),且坦白交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将许金龙、许玉森和张美来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间,福建已纠正4起重大冤错案,10人获得平反,其中3起冤错案均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今年初回应广受关注的念斌案时称,宣告念斌无罪彰显法治精神,它给人民以最后一道防线的寄望与信心。

  马新岚亦表示,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彰显了法治精神。中国司法的政治生态正向“山清水秀”迈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