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新、闽、桂、内蒙古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4.11.2015  18:01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会场一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会场二

      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2015年11月22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在连云港召开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推进会。省律师协会会长郑新芝、秘书长刘瑞兰应邀出席了该会议,会上,会长郑新芝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与江苏、新疆、广西、内蒙古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促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和律师保障合作协议书》。

      该《协议书》在会前经五方友好磋商自愿达成的共识,我省律师协会并经常务理事会全体人员以书面审议、表决的方式通过该项工作。《协议书》中合作内容规定有5条,一是共同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共同搭建多样的法律服务平台;三是共同开发合格的法律服务产品;四是共同打造过硬的法律服务队伍;五是共同建立健全的律师工作机制。

      合作协议的签署,将为推进五省律师界的交流与学习,共商律师行业发展大计,建立了一个很好平台。五省律师协会将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发展、共同提升”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