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启“互联网+政府法制工作”

11.11.2015  10:16
  不管你是普通老百姓,还是互联网从业人员,现在都应该知道“互联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  行动计划”,通俗来讲就是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互联互通已经开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由此带来了深刻变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紧跟时代要求,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法制工作”发展,重塑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构建群众信息服务平台    促使政府立法工作接“地气”聚“民意”    相比于传统的政府立法工作,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的立法工作则最大程度实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及保障相对人知情权和参与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发挥“自治区政府法制信息网”作为政府法制宣传窗口和工作平台的作用,在网站上开通了“法律法规全文检索系统”、“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地方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及“地方性规章检索”等便民入口,通过法制办门户网站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确保了政府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信息化建设”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2014年开发并上线运行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管理系统”,通过“零报告”、“季通报”、加大考核力度及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适应了社会网络化高速发展的要求,初步实现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电子档案与信息化管理建设。该系统摆脱了以往传统的计算弊端,大大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汇总工作效率和精准率,实现了又快又好服务群众和法制工作者。    配置规范性文件“三重保险锁”    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电子化管理    为实现资源的统一配置与管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立足于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于2014年正式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该系统有效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电子报备的“三统一”,加快了互联网与规范性文件的多层融合,推动了公共资源开放,进而促进了政府法制工作服务创新供给和信息资源整合,构建了面向公众的一体化规范性文件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了审查监督实效能力。    加快互联网与行政执法领域深度融合    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和“透明化”    针对行政执法的工作特点,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发和应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内蒙古自治区执法依据查询等业务应用软件和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也在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依据以及行政执法程序等信息数据库,对日常执法人员查询及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网络信息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外,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公共基础设施等资源,各地区各部门建立起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将案件移送、办理报备、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和行政执法透明化。    权力清单网上“”    体现政府行使权力的“阳光化”    2014年以来,自治区不断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交出了骄人的“成绩单”,全区确定4274项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36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政府组成部门21个、直属机构12个、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3个,精简幅度超过4成。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网上查询“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项目汇总清单”,群众百姓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什么事情找什么部门,政府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    搭建公众互动服务平台    实现群众—信息“  面对面”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动适应当前的“自媒体”时代要求,今年创建了内蒙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政府法制微刊》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自治区依法行政重要工作信息,以及对新颁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政策解读,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搜集整理并一一回复,实现了网民与政府法制工作信息“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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