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香港公民内地酒驾可豁免 女子福州大胆酒驾被查
福建新闻网福州6月17日电(对湖综)2014年6月15日凌晨2时许,福州市对湖派出所民警在二环路福湾路口处设卡盘查涉酒违法整治行动。
正在盘查过程中,不远处驶来一辆红棕色奥迪名车,民警依照惯例对其拦下进行检查。当车主降下车窗一阵刺鼻的酒味冲向民警,根据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下车的是一名女士(林某,42岁),身上散发着阵阵酒味,但她却没有其它被查获的酒驾人员忐忑不安的感觉,显得异常淡定,很坦然地接受民警的询问和调查。民警将其和车内2名男士一起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检查,另二名男子依然脸色通红,言语不清。经测试,车主林某的酒精含量为显示为112.45mg/100ml。
到所后,车主林某对自己的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并声称自己是香港籍公民,并告知民警当地派出所没有权力对其进行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当经办民警告诉林某,无论何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的违法行为,均与中国公民接受同等处罚时,林某这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向民警央求免掉自己的责任,声称自己并非是的驾车人员,开车的是坐在自己小车副座上的连某。
长期在香港打工的林某15日刚刚从香港回到福州,自己的两个朋友连某和鄢某等一群朋友盛情为自己接风。他们晚上在台江国惠酒店吃完饭、又在附近KTV喝歌。晚上两点多,聚合结束时,她朋友连某觉得从台江到林某家不过十来分钟的车程,又逢周末应该不会有民警查酒驾,就自告奋勇送林某回家。当车行至离福湾环岛大约五百米时,他们老远就看到有民警正在检查,本想调头离开,但因为现场污水管道整改只余下一个车道通行,后面又有车跟在后面,让他们进退两难。纠结时,林某觉得自己属于香港籍,酒驾是小事,国内公安机关无法追究自己的责任,主动要求和连某交换了座位,试图免去朋友的酒驾责任。没想到帮人不成,反而让自己卷入了违法责任的困境中。民警知悉后,分别对连某和鄢某分别进行询问。经询问,三人对事情的经过描述一致,连某自知无法掩盖,对自己的酒驾行为供认不讳,经检测连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104.05mg/ml(男,44岁,长乐人),属于醉酒驾驶。
因林某和连某均属于醉酒驾驶,警方已根据刑法立案,并对二人分别采取取保候审审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