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校内吸烟将影响评优 聘学生任控烟监督员

10.11.2015  12:38

  福州新闻网11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市教育局日前下文,要求全市各校加强校园控烟工作,杜绝校园吸烟行为。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在醒目处设立禁烟宣传语,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学校服务区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同时,学校可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也作为“三好学生”评选的一项指标,并配备专门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领导和教师,同时聘请学生代表担任控烟工作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