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校外路边摊更要严管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近日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3月11日《中国新闻网》)
中小学生喜欢吃零食,因此,现在中小学校园内往往设置小卖部,专供学生,为学生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赚取一定的利润,而一些中小学为了管理方便,往往将校园内的小卖部承包给个人,这使得小卖部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校园内不得设置小卖部有着积极的意义。
中小学校园内不再有小卖部,这意味着学生无法再从学校购置零食了,那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不吃,一种是家里带零食。不吃零食,对于一些学生来说似乎做不到,而一些学校的做法是规定学生不能带零食进校园,那怎么办?可能变成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从学校边上的路边摊购买。其实,即便 是校园内建有小卖部,校园周边的路边摊生意仍然非常不错。而且这些食品特别有“针对性”,是“专供”给学生的。多是些价格便宜的零食,如“五毛零食”,但质量却是劣质的。往往都是一些不合格的膨化食品、麻辣食品、腌制和油炸食品以及含糖精、色素、香精的果冻、饮料、巧克力、泡泡糖等,里面含有的防腐剂、香精、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严重超标。路边摊的食品卫生也令人忧,学生吃了,对于身体健康是有害的。
中小学生吃的食品,不仅要保证食品安全,而且还要保证营养健康。这是极其重要的事。在规定中小学校园内不再设置小卖部的同时,却更要严管学校周边的路边摊。因为这些路边摊的生意会更红火。这一方面学校要教育好学生,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科学的饮食习惯,培养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远离问题零食;另一方面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常态化管理。应该说,对于学校周边的路边摊,各职能部门并不是没有在管理,而在管理上往往是一阵风,在开学初或学期末来一次联合执法,其它时间可能就是不闻不问,遇到家长提意见,再去管理。这样学生仍然会购买到“三无食品”、“五毛食品”。职能部门要分工合作,从问题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加大查处力度,让垃圾食品真正远离中小学生,同时,要增加惩罚力度,要对不法商贩进行严厉惩罚,如此,才能还学生一个真正安全、卫生的食品环境,中小学生才不会再受有害零食的伤害。(安溪县文明办 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