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养老诈骗”,守护“养老钱”,快转“相亲相爱一家人”群!
快看看这些常见的养老骗局,您或家人有没有中招?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
2、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老年婚恋”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进行诈骗。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或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
5、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
6、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
7、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8、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
9、打着投资“养老项目”“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使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
10、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11、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点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思明法院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筑牢守护养老钱的安全防线。
我们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实事、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拨打热线110或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