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将打造“15分钟养老圈”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福建将编制并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新建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善提升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圈”,以此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
2015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福建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及配置导则(试行)》,提出福建将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圈”。
此次《意见》提出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并重申“15分钟养老圈”概念。同时提出要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支持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在每个县(市、区)落地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盟一批服务商家,配备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或应急救助服务、上门看病或康复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助餐助浴服务、代购代办服务、心理咨询或聊天服务、健康教育服务等。
此外,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福建将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组织开展多层老旧住宅电梯加装。
根据《意见》,福建还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非本省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省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在鼓励境外投资者在闽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同时,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系改革,推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服务外包等,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全省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