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首次对养老服务业开展表彰活动 评选要求严格

28.07.2014  16:00

  福建日报7月28日讯 省社会福利协会26日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授予黄民强等10人“十佳养老院长”称号,陈晓云等10人“十佳养老护理员”称号,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等10个单位“优秀养老护理院”称号。这是我省首次专门针对养老服务行业开展的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要求严格,如参评优秀养老护理院要满足开办时间三年以上、核定床位50张以上、入住率达80%以上等条件,同时还必须是管理规范,三年内无重大护理责任事故的单位。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王舒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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