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6家典当机构被注销经营资格 10家被列为监管对象

11.11.2017  14:28

  福州新闻网11月11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省经信委近日通报了2016年度第二批26家典当行及1家典当行分支机构的年审情况,其中5家典当行和1家典当行分支机构被注销经营资格,10家典当行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根据年审结果,21家典当行通过年审,其中A类11家、B类10家。我省要求,有关设区市典当行监管部门要将10家B类典当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下一年度年审结果公布前不得批准股权变更和增加注册资本。这10家典当行分别是:福建银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宏基典当行有限公司、福建德盛典当有限公司、福建品鑫典当有限公司、福建省大丰典当有限公司、福建省霞浦县鑫鹏典当有限公司、福建万通典当有限公司、霞浦县华兴典当有限公司、龙岩市金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龙岩市弘奇典当有限公司。

  5家典当行和1家典当行分支机构年审未通过,分别为:汇升通典(福建)典当有限公司、漳州正财典当行有限公司、福建省古田县兴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隆汇典当有限公司、武夷山市长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市福宁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福安分公司。我省将注销这些典当机构的典当经营资格,并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空白当票和续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