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

13.04.2016  19:15
  开展“典型领跑行动”是省法院作出的重要部署。省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典型的培树宣扬工作,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激励全省法院干警崇德向善、干事创业,培树推出了“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作为全省法院的先进典型代表,我们要带头响应号召,坚持示范引领,走在前列,干在实处,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进一步凝聚起推进法院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在坚定信仰信念上带头“领跑”。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

  二、在严守纪律规矩上带头“领跑”。带头严以修身,模范遵守党章和《准则》《条例》等纪律条规,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把党章党规持之明镜,内化为自觉,升华为信条,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的表率。

  三、在公正为民司法上带头“领跑”。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做好“两篇文章”,深入推进“三项司法”,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六难三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在勇于担当作为上带头“领跑”。带头强化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敢于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善于攻坚克难,积极投身司法改革,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努力破解司法难题,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持续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时刻顶得上去,自觉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执法办案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带头多办案、办好案,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五、在坚持廉洁自律上带头“领跑”。带头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始终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廉洁之弦,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养成廉洁自律的习惯和自觉,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和高尚道德情操,用实际行动树立起法院干警司法公信良好形象,积极营造山清水秀的良好司法生态。

  创先争优永无止境。我们一定要按照省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典型领跑行动”的部署,与全省法院广大干警一起积极行动起来,一马当先、勇往直前,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五周年!

       

                          2016年4月8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