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个执行救助关爱慈善基金成立!开启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新篇章!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汇聚爱心资源,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帮扶援助同安法院受理的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近日,同安法院与厦门市慈善总会合作设立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并举行签约仪式。这是厦门市首个执行救助关爱慈善基金,而来自申请执行人捐赠的首笔款5000元汇入基金账户,标志着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正式启动,开启了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的新篇章。
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人身侵权的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无以为继、治疗难以继续的现象屡见不鲜。虽国家有司法救助体系,但能够给予的帮扶是有限的。而社会力量的参与则有利于打造多元化解执行不能的社会帮扶机制,不仅是“勇立潮头,勇毅前行”的特区先行先试的具现,也是新时期的精准帮扶的双向发力。
为此,同安法院在做好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执行救助机制,意在通过引入社会慈善力量,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提升司法救助实效,以期确实有效的解决当事人困难,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那么这个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有什么作用?
主要来源于哪里?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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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的成立,主要是适用于同安法院执行不能的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因生活困难在享受司法救助金、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确定给予一次性帮扶援助。
(一)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等之后,自费负担仍然过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申请人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
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主要来源于境内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自愿捐赠;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他途径募集。
所募集的捐赠款项将由厦门市慈善总会统一管理,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审批,确保专款专用,让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有效帮扶。
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的成立,开启了厦门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的新篇章,是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的创新实践和有效补充,也是同安法院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提升司法工作满意度的工作举措,具有深远的实际意义。
下一步,同安法院将继续创新司法救助模式,积极引入更多社会慈善力量,鼓励爱心企业和善心人士自愿捐赠,努力做大关爱基金蓄水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得到有效帮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爱心接力,期待您的参与。
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厦门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建行文园支行
账号:35101598001050001081
需注明捐赠意向“厦门市慈善总会人身侵权案申请执行人关爱基金”。
来源:同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