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3个年轻干部2年受贿35万 关照24个无证煤洞
26.06.2014 19:0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通讯员谢雅 海都记者 戴敏)6月25日讯近两年,煤价大幅度上涨,让煤老板狠狠赚了一把,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盯住了无证煤矿这块利益“蛋糕”。而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也大开方便之门,这导致无证煤洞事故频发。
新罗区某乡政府企业管理站站长陈某、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张某及副队长何某3人,在2011年至2013年7月间,承担巡查和整治岩山乡无证矿洞的工作,但随着找上门送钱的无证煤洞老板越来越多,年轻的站长陈某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大开“方便之门”。在明知对方的煤洞为无证煤洞的情况下,只要钱送到手,便可以继续生产。就这样,他们前前后后共“关照”了24个无证煤洞。
短短2年时间内,3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35.24万元。2013年,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处纪委移送陈某受贿案过程中,发现陈某、张某、何某等三人涉嫌共同受贿。
值得一提的是,3人年龄都不大,最大的才30岁,最小的仅20岁,且三人自身家庭条件都不错,但却因贪念葬送了前程。
近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某乡企业管理站人员的上诉,维持新罗区法院对陈某等3人的五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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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4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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