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第十六批支教教师赴宁夏工作的通知

29.05.2014  17:20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闽宁教育对口支援有关协议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派我省第十六批中学教师赴宁夏农村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统筹协调本地的选派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支教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鼓励广大教师踊跃报名。支教教师要求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优先推荐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

  二、今年拟选派赴宁夏支教教师共36名,支教期限一年,各设区市选派名额见附件1。

  三、赴宁夏支教教师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按闽委办〔2000〕159号、闽教人〔2001〕105号、闽教人〔2010〕23号、闽教人〔2011〕8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的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将支教教师推荐名单(附件2)和《福建省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附件3,一式三份)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宝森          电      话:0591-87091282

  传  真:8784692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3.福建省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1

福建省第十六批赴宁夏支教教师名额安排表

支教县(区)

学科

年级

需求人数

派出地区

备注

海原县

(4人)

数学

初中

1

厦门

厦门4人

英语

初中

1

厦门

物理

初中

1

厦门

音乐

初中

1

厦门

隆德县

(4人)

生物

初中

1

福州

福州4人

地理

初中

1

福州

历史

初中

1

福州

美术

初中

1

福州

彭阳县

(4人)

音乐

初中

1

漳州

漳州4人

体育

初中

2

漳州

美术

初中

1

漳州

泾源县

(4人)

语文

初中

1

龙岩

龙岩4人

数学

初中

1

龙岩

英语

初中

1

龙岩

物理

初中

1

龙岩

西吉县

(4人)

数学

高中

2

莆田

莆田4人

英语

高中

2

莆田


支教县(区)

学科

年级

需求人数

派出地区

备注

原州区

(4人)

语文

初中

1

泉州

泉州4人

微机

初中

1

泉州

音乐

初中

1

泉州

体育

初中

1

泉州

同心县

(4人)

物理

高中

1

泉州

泉州4人

历史

高中

1

泉州

物理

初中

1

泉州

化学

初中

1

泉州

盐池县

(4人)

数学

初中

1

南平

南平2人

福州2人

英语

初中

1

南平

化学

高中

1

福州

地理

高中

1

福州

红寺堡

(4人)

数学

高中

1

宁德

宁德2人

三明2人

英语

高中

1

宁德

物理

高中

1

三明

化学

高中

1

三明

合计: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