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4年5月22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荣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现将近年来我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中央加大水利投入的重大机遇,着力抓好项目规划,抓紧前期工作,抓实建设进度,抓严工程质量,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规划编制取得突破。一是蓄引调水工程规划。省政府于2012年7月正式批复并启动实施《福建大水网规划》,项目总投资862亿元,规划新建大中型水库54座、扩建大中型水库5座,总库容2499亿立方米,分别是目前全省水利系统已建成大中型水库数量、总库容的49%、55%。规划新建引调水工程75处,引调水流量345立方米/秒、特枯水年新增可供水量71亿立方米,全省年总供水量将从目前的197亿立方米提高到267亿立方米,提高36%。目前,5座大型和28座中型水库分别列入全国大型、中型水库建设总体安排意见,其中大型水库座数占全国总数的6%,中型水库座数居全国11位;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经水利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二是防洪工程规划。持续推进“五江一溪”防洪工程规划,目前列入全国“三位一体”规划的总投资1248亿元。同时,启动编制“五江一溪”之外独流入海重要河流防洪治理规划。三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目前共有188条河流347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列入全国规划,项目总投资719亿元;永春等10个县(市、区)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项目总投资258亿元。规划治理河长1418公里,保护城镇、开发区等352个,保护人口647万人,保护农田353万亩。
(二)项目前期明显加快。目前,省、市、县正共同推进157个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估算总投资657亿元。一是8个中央立项项目。包括5座大型水库、2个供水工程、1个防洪防潮工程,估算总投资293亿元、总库容1654亿立方米、供水流量3239立方米/秒,平潭防潮标准可达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可达30~50年一遇。其中: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初设已批并开工建设;平潭防洪防潮工程水利部已出具可研行业技术审查意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一闸三线”)、罗源霍口水库,水利部已出具项建行业技术审查意见;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项建已审,工程涉及浙江省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功能区调整方案报告已编制完成,并经浙江省有关部门初审;光泽茶富水库项建已审;金门供水工程项建将于近期报水利部审查;安溪白濑水库项建在编。二是70个省级立项项目。估算总投资282亿元,其中:28座中型水库总投资133亿元、总库容69亿立方米,尤溪兴头等9座已开工建设,6座可研已审,5座项建已审,1座预可研在编,7座项建在编;38个江河治理项目总投资142亿元、建设堤防1215公里,可研已批12个,行业审查意见已出具18个、已审8个;惠女水库连通工程等4个项目总投资25亿元,项目可研已审。三是79个市县立项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64亿元,包括30座小型水库、20个引调水工程、29个江河治理项目等。
(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11年至今,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四类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投资369亿元,占“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总投资540亿元的68%,占全省已完成水利总投入621亿元的59%。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总体良好,2011、2012、2013年分别完成投资75亿元、113亿元、146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为107%、119%、1165%。2014年1—3月完成投资3522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61%,同比增长269%;另有4个项目基本建成,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33%。2011—2014年累计新开工建设192个项目。水库工程方面,持续推进3座在建大中型水库建设,新开工长泰枋洋等10座大中型水库,兴建了一批小型水库。引调水工程方面,大水网规划的75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18个项目。持续推进石狮市第二引水工程、晋江市引水第二通道工程等在建项目。新开工建设古雷区域引水工程、平潭综合实验区引调水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防洪防潮工程方面,“五江一溪”防洪工程已开工27个,建设堤防306公里。强化加固海堤200公里。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方面,推进永春桃溪等一批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44个。
(四)资金投入稳步提高。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1—2013年共争取到中央资金14449亿元。特别是2013年在中央投入总规模减少的情况下,中央补助资金达5859亿元,比2012年增长18%。长汀荣丰等3座中型水库首次得到中央补助资金,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中型水库建设。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2011—2013年共到位省级财政资金671亿元,其中2013年2595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4亿元和省级其他部门投入1304亿元),比2012年增长157%。三是带动市县加大投入。2011—2013年市县财政共投入1645亿元,其中2013年6963亿元,比2012年增长133%。四是组建水利投融资平台。省水投集团稳步推进21个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11亿元,截至201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82亿元。龙岩、莆田、泉州、南平4个设区市和16个县(市、区)水利融资平台也积极运作,如莆田市发挥市水务集团融资平台作用,与省国开行签订35亿元融资授信协议,并获得年度贷款额度62亿元,与招商银行协商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五是实行贷款贴息政策。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省级贴息资金5000万元,2011—2013年全省水利贷款规模1623亿元。六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央企、民企和民间资本,采取全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水利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重大水利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前置审查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特别是申请中央立项的重大项目虽然采取专人全程跟踪,但进展仍然偏慢。二是资金仍然是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一些公益性项目、非苏区老区县项目以及地方配套比例较大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项目如“五江一溪”之外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地方筹集建设资金难度大。三是一些水库工程、堤防工程受征地拆迁、移民搬迁难度大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相对滞后。四是建设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项目“三检制”不够健全、管护人员和经费不够落实等问题。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争取中央加大支持力度。中央领导对加快福建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后,省委省政府部署专题研究加快水利发展,提出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凝聚全省之力,提前两年完成2011—2020年水利投资2000亿元任务。经与水利部沟通对接,水利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指导我省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共同加快推进福建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意见》和《水利支撑保障福建加快发展工作方案》。下一步,我省主要争取国家三方面支持:一是政策扶持。争取国家对我省52个原中央苏区县实行国家西部补助政策,其他县实行国家中部补助政策,并对大水网规划中的大型水库、引调水工程分别按资本金60%、50%补助,中型水库工程按50%补助。二是项目支持。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的“9+2”项目(即增加规划内9类项目投资规模,新开口“五江一溪”之外重要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水资源保护两类项目)、“5+3”项目(即加快5个中央立项项目的审查审批、加强3个拟申请中央立项项目的前期论证)。三是资金倾斜。力争中央补助占福建水利总投入的比例由目前的24%提高到30%以上,平均每年87亿元、5年430亿元以上。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层面审批。目前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霍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洪防潮一期工程可研,水利部已出具行业技术审查意见,下阶段,我们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汇报衔接,争取尽快批复。同时,加快协调推进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浙江省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功能区调整事宜。二是加快省内审批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龙海九九坑水库、沙县双溪水库、莆田西音水库、龙岩坪坑水库、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五江一溪”防洪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全年45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35个以上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进一步协调加快建设进度。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到年底,闽清葫芦门等一批大中型水库项目坝体浇筑及时完成目标任务,初步形成建设规模;宁化黄山寮水库等一批烟区水源工程,以及福州市闽江中下游南港防洪工程等一批防洪工程基本完成。确保全年重大水利项目投资超过135亿元,实现30个以上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
(四)进一步谋划生成项目。要求全省各地以《福建大水网规划》等为依据,结合国家重大水利建设重点,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谋划生成一批综合效益好、投资带动力强的重大水利项目,增强水利投资后劲,促进水利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