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12.06.2015  12:34

各设区市水利局: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办水电函〔2015〕7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前一段汛前检查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认真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3月,各地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了农村水电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从省厅抽查情况看,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和度汛备讯工作,多数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较好。但抽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水利部门安全检查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一些水电站重生产忽视安全,业主长期不在岗,大坝安全鉴定不及时,备汛不充分,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等制度,生产车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用电炉、吸烟、消防设备失效、没有安全警示标语、在发电机上烘烤衣物、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足、没有应急预案等)。

这次大检查时间跨度较长,请各地认真扎实地做好大检查工作,尽可能做到检查数量比以往更多,检查深度比以往更细,检查效果比以往更好,安全隐患整改更到位,以促进全省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同时,要做好安全检查资料保全整理归档,以备查。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但进展不平衡,各地要借大检查契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务必确保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请各地于9月30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省厅,省厅将派工作组对各地大检查工作进行抽查。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