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的通告

18.11.2016  16:40

  为除害防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药时间: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二、使用药物:

  外环境灭鼠使用0.005%溴鼠灵蜡丸灭鼠毒饵(外观为红色椭圆形,部分小区灭鼠毒饵站内投放麦粒毒饵),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152448。内环境使用其它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

  三、鼠情投诉:

  市民若发现鼠密度较高的场所或所在小区未开展灭鼠工作,可向所在社区和区爱卫办投诉,或将存在问题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说明鼠患情况和详细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社区)。

  四、注意事项

  (一)各小区垃圾要密闭收集,不留过夜。室内要完善防鼠设施,储藏好食物,以断绝鼠粮,提高灭鼠效果。

  (二)物业小区、单位内部、居民户灭鼠应到合法杀鼠剂经销点(必须有“福建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社区购买鼠药,严禁使用急性鼠药。

  (三)中直和省直单位、高校、驻榕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和所在区、街(镇)同一时间开展。

  (四)各小学、幼儿园、家长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避免儿童误食鼠药。如有误食,应及时送医疗单位救治,维生素K1是特效解毒剂。

  (五)各单位和居民应在灭鼠后期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收集、处理鼠尸,请勿直接用手接触鼠尸并严禁乱扔鼠尸。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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