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7.10.2014  10:42

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及时掌握我省《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内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89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2014〕213号)要求,我厅决定建立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总体方案》内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自2015年1月起,按季度统计汇总所属项目实施情况并填写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将上季度进展情况报我厅建设与管理处,抄送省水利管理中心,我厅汇总核实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将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定期通报。

二、各单位要做好所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年度总结,自2015年起,各单位将上年度总结报告于每年1月5日前报我厅建设与管理处。

三、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要将附件1、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附件可在省水利信息网(www.fjwater.gov.cn)下载。

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层层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跟踪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进度、安全、竣工验收、建后管护以及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

五、请各设区市明确一名主管科(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科(处)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传真报我厅建设与管理处、省水利管理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陈  显  0591-87663053

传  真:0591-87532143

Email:[email protected]

2.省水利管理中心              陈莹美  13805081843

传  真:0591-8761328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2.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水利厅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1):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27090252.xls
(附件2):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27090256.xls
(附件3):闽水建管[2014]65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1]...270903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