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职业卫生管理系统的通知

23.10.2014  22:11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4〕83号)的工作要求,为提高调查摸底的工作效率,及时掌握调查摸底的工作动态,实现基础台账管理的信息化,经研究决定,启用职业卫生管理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的查表》的信息报送、统计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系《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录入填报工作,并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级主管部门管理系统用户名已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设区市,初始密码:123456。

二、启用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报送后,各单位仅需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的系统填报,不用再上报《分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和《分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安监局不再接受纸质报送。

三、要加强与同级安监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辖区危化、非煤矿山、涉氨制冷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企业资料,并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要加强系统填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填报进度,加大系统操作的培训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的查表》的系统填报工作于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确保数据报送的完整准确。对未按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和填报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省安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抄送该地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组。

五、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省职业卫生监管QQ群(群号码:200500498)下载。请各系统操作的人员加入QQ群,下载学习。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安监局职安处联系。(联系人:许争鸣,电话:0591-87510800)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