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发放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服装的通知
关于发放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服装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充分调动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的积极性,树立健身气功指导员的公益形象,体现国家体育总局对基层站点骨干的关爱,体现健身气功项目的普惠性,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设计,并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招标采购了一批健身气功练功服装,拟从明年起分批配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装类型
黑色练功服,包括上衣和长裤。
二、配发对象和批次
(一)配发给各市区上报的注册站点中,担任站点日常辅导工作的健身气功指导员 。
(二)服装分配以截至2013年登记的注册站点为依据。
三、配发程序
(一)各市区收集、汇总、提交2013年底前注册站点指导员名单,一个站点限报一名担任主要辅导工作的指导员。
(二)我局根据登记的注册站点,对上报的辅导员名单进行核对后报送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三)自2015年2月起,对核对无误的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由生产企业直接将服装寄发至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健身气功指导员服装配发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服装配发充分体现政府对健身气功指导员的服务保障,激励基层站点骨干全身心投入到健身气功推广普及工作中。
(二)请各市区按照通知的要求,详实准确地收集站点指导员的个人信息,认真填写《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工作服装配发信息填报表》(附件 )。
(三)请各市区将《信息填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两份,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请各市区及时通知站点指导员接收服装,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并及时将配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省体育局群体处。
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范永胜
电话(传真):(0591)88017868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 B座20层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健身气功站点指导员工作服装配发信息填报表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