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转发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的通知
01.02.2016 13:0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58号)转发给你们。野生动物种类多,分布广,生存环境复杂,是一个动物性疫源疫病的天然储存库。许多畜禽和人类的病原体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主要宿主和传播媒介是野生动物。例如,啮齿类可传播的人兽共患病达50多种,野生鸟类携带的禽流感病毒达上百个亚型。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各市、县(区)林业部门和省级以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测、确保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抓好通知精神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一线监测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配置必要的现场调查处置设备设施,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的通知.pdf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1月13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2.201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