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公安局将采用公开招聘方式,向社会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人数: 200名(其中女性人员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
2、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色弱色盲,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其他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4、本市户籍(含五区七县市);
5、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6、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予以适当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3:00-5:00,截止时间待定(另待公告);
2、地点: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福州公安局大门口信访室);
3、携带资料: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彩照3张、报名表(表格到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zga.gov.cn中的“招考警员”栏目下载)
4、资格审核:审核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笔试(占总成绩50%)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2、笔试内容: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主;
3、加分:退伍军人或见义勇为者(含直系家属)笔试加10分。
(三)面试(占总成绩50%)
1、按笔试成绩1:1.5入围面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及个人形象等;
(四)体检
1、按面试、笔试总成绩1:1入围体检;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3、标准:参照上述招聘条件中的身体要求。
(五)政审
1、时间:另行通知 ;
2、标准:个人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六)录用
经上述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91—87026561,87026519(上班时间拨打)
附件:
福州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