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林业重点领域建设发展
21.12.2015 12:21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将重点开展4个方面的合作。一是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双方先行选定广西作为首个试点省份,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开发性金融优势,为广西储备林基地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与大额长期资金承诺。在广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开发性金融支持方案,全面给予全国储备林项目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尽快实现由采伐天然林到采伐人工林的转变,切实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二是支持森林旅游、油茶核桃木本油料等林业项目建设,推进林业扶贫事业发展。双方将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以江西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罗城县和贵州省荔波县、独山县等作为试点地区,通过政策支持与机制创新,打造林业扶贫开发攻坚的示范地区,为其他省(区)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样本。三是支持林业“走出去”战略实施。鼓励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展森林资源培育、开发利用及加工园区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他森林资源富集、投资环境良好的地区建设采伐、加工、贸易一体化的境外森林资源合作示范园区,在条件适宜的国家建设大型制浆造纸项目。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价值链整合,培育和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林业跨国公司。四是支持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包括制浆造纸、林产化工、人造板、特色经济林产品深加工等项目。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通过整合存量资产、并购重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打造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大型林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整合全球资源,跨入世界林业企业先进行列。
根据协议,国家林业局在林业发展规划、行业政策、重点项目实施、投融资模式创新、贷款资金使用、还款资金归集等方面对开发银行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开发银行对国家林业局推荐的重点林业项目给予最优惠信贷政策。同时,开发银行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手段,与财政、企业、商业银行、社会资本有效结合,积极引导资金流向重点林业项目。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1.12.201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