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单车丢失”再谈自媒体时代自由
2月16日,kala单车运营方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声明,称该公司今年在莆田市区投放了667辆单车,但丢失率达到了76.5%,投资方决定撤资。2月21日,在经过一番的“网络求真”后,另一则近似于反转的新闻让民众了解了“丢车”真相。两条信息相隔几天出炉,都因为与当前社会的关注热点有关,于是不少网民惊呼“莆田又火了”。
虽然真相最后终于击破了流言,但当你知道你在有关网上看到“共享单车丢失”的信息都是不真实时,相信一定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如此说来,莆田被“共享单车丢失”怼了一下,莆田不是火了,而是被恼火了。
尽管真相最后终于击破了流言,但假如没有“网络求真”的力量,这份失实的“声明”不知道还要流传多久,还不知道有多少媒体也会不辩真伪的参与其中。事实上,从2月16日“声明”发布到2月21日“网络求真”的短短几天时间,就有好几个网站原文转载了,而这种简单的,不加鉴别的转载,无形在助长了流言的传播,也让真相离我们越来越远。
诚然,在一些城市,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确实让共享单车很受伤,媒体和公众舆论也纷纷给予谴责,甚至有人把这种不文明看作是当前整个中国社会正处在道德低谷的所致。于是乎,只要看到有报道共享单车被毁的信息就不辩真伪地相信,并大讲特讲什么“共享单车是一面国民照妖镜”等等。孰不知,这种缺乏理性,盲目跟风、人云亦云的转帖本身就是自媒体时代的一种不文明。
当前我们正处于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都可以发布新闻,都可以发表见解。笔者认为,无论何时,人人都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操守和行为准则,既不能恶意炒作、造谣诽谤,也不能刻意迎合、超越底线,否则自媒体时代将成为不实信息乱传、不良信息蔓延、负面情绪滋生、谣言泛滥成灾的时代,这必将造成整个社会混淆视听和诚信缺失,这既不是自媒体时代的特征,更不是法治社会所能容忍。笔者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应注重三方面。
一是严格的法律规章作保障。自媒体时代不能偏离法治时代的要求,立法机构、司法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加强监管。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违法必究,违规必查,每个媒体人才会有所敬畏,遵守规则。
二是媒体人要有自律和担当。媒体人既应是舆论的参与者,也应是监督者,应该自觉承担参与舆论监督,用正确舆论引导社会的担当。特别是在我们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潮流中,要享受民主和自由时更勿忘记法治和友善。
三是广大网民要能自鉴和自控。自媒体时代的信息量非常大,一些信息往往只代表某个人的片面之辞,如何引用往往需要网民加以鉴别。同时在参与互动时应不吹捧,不抹黑、不造谣,不挑战社会公德。只有这样,每位网民才能在自媒体时代有更多的自由话语权,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健康、有序、友善的自媒体时代。(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洪春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