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王佐良“黑帮”大起底 以赌养黑强取豪夺

25.06.2015  19:39

  犯罪嫌疑人王佐良落网。

  团伙成员指认现场。

  缴获的枪支。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敲诈勒索……十余年的时间里,以王佐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称霸一方、恃强凌弱、无恶不作。他们将“黑手”伸向了兰州新区地下赌场、建筑行业、娱乐行业、房屋拆迁、土地租赁、砂场经营等领域,还争抢他人的建设项目、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掠夺他人土地征用补偿款。6月24日,西固警方对外通报这一历时一年零七个月艰苦侦破的王佐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情况。

   突发命案牵出黑恶团伙

  2013年11月2日上午,西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西固区杏胡台村三甲山土路便道上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接报后,西固警方立即组织刑侦、治安多警种展开调查。经细致调查,警方很快查明,死者王某某,家住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系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厂工人。同时,警方调查发现,王某某涉赌。随后,警方围绕死者交往圈子开始细致排摸以求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同时调取案发地周边的监控视频,并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展开侦破工作。

  经大量工作,警方很快发现,兰州市永登籍无业人员王佐良、西固区刑满释放人员席某某、米某、陈某武、陈某强、邓某某等6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年11月11日,王佐良、席某某、米某、陈某武、陈某强、邓某某等6人相继落网。经查得知,团伙首要分子王佐良为了达到敲诈勒索之目的,纠集席某某、米某、陈某武、陈某强、邓某某等人对王某某实施殴打,王某某因全身多发性损伤身亡。

  随着案件的调查深入,根据群众和其他受害人提供的线索,以王佐良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不仅人员较多,且组织严密、等级森严、分工明确,具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团伙还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其他刑事犯罪。鉴于案情重大,西固警方立即将案件侦破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市打黑办多次听取案情汇报。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了解案件情况后,要求省、市打黑办加强指导,合力攻坚,全力侦破此案,彻底铲除这一毒瘤,还西固地区一方净土。2013年11月13日,西固公安分局从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11·01”专案组。2013年12月4日,此案被省打黑办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以赌养黑强取豪夺祸害一方

  通过历时一年零七个月的内查外调、抽丝剥茧,专案组厘清了以王佐良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犯罪嫌疑人王佐良,外号王老三、三哥、三掌柜。2002年12月,王佐良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3年4月,王佐良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纠集、网罗部分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派,长期盘踞在西固区周边,以开设赌场为业,靠抽头渔利为生,并在讨要赌债过程中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随着兰州新区的开发和快速发展,王佐良见有机可乘,便利用自己是当地人的优势,将自己的同学、老乡邓某某等人(均为吸毒人员)招集在麾下。他们不仅在新区开设了多家赌场,还把黑手伸向了建筑工程、娱乐行业、房屋拆迁、土地租赁、砂场经营等领域,其团伙势力不断壮大。

  专案组查证落实,自200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佐良纠集多人,采取以赌养黑的方式,招场聚赌、讨债要债、巧取豪夺、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非法敛财200多万元,非法掠夺他人钱财83万余元。王佐良等人要么对涉赌人员以“抽老千”为名非法拘禁、殴打,将赌资全部抢走,要么对欠高利债还不上赌债的涉赌人员,以威胁伤害其家人生命的手段,逼其还债,致有些涉赌人员为防报复而背井离乡。该团伙为了攫取更多非法利益,乘兰州新区大开发之机,插手拆迁、建筑工程,在民办企业强收保护费,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新区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对涉黑犯罪集团的领导,王佐良对团伙成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由他负责整个犯罪团伙;席某某负责赌场选址和安全;米某负责讨债要债,在各娱乐场所、民办企业强收保护费;陈某武负责召集涉赌人员和交通工具。收取的各种不法收入,全部上交王佐良,统一发放人员工资,统一购置枪弹、刀棍等作案凶器并集中保管,统一配发通信工具。王佐良要求手下要保持联系畅通、随叫随到、敢打敢拼、惟命是从,不得自行其事、不得背叛,如有违犯,轻则责骂,重则殴打。

   迫于淫威受害人多拿钱求自保

  办案民警介绍,按照他们自己的话说,在新区没有王佐良办不成的事。王佐良在兰州新区可谓名声大震,提起“王老三”、“三掌柜”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受害人既不敢与之对抗,更不敢向公安机关举报,只好拿钱免灾,以求自保。

  2013年6、7月份,王佐良带领手下数人在兰州新区信源搅拌站砂场内,强行要求从事拉砂工作的宗某某、苗某某向其缴纳保护费。二人迫于王佐良的威胁,向其交纳1万元费用后才得以继续经营;2012年6月,宗某某承建兰州新区二号人工湖防渗工程过程中,王佐良手下常某某唆使当地农民干扰施工,王佐良借此向其索要保护费10万元,后付给了王佐良5万元。而该团伙对当地多领域都形成了非法控制。

  2007年6月,王佐良与苗某某商定每人拿20万元合资在方家坡村租地开办养兔场,为此,苗某某通过方家坡村委会以前三年每亩50元、以后每亩80元的价格租地110.4亩,租期30年,苗某某先期支付了1万元土地租赁费,土地到手后,苗某某跟王佐良要建厂投资款,当时王佐良说自己没有钱,此事就这样被搁置下来。2011年12月,当王佐良得知苗某某所租土地要被新区征用后,遂找到苗某某商谈土地补偿款分配事宜,苗迫于王佐良的淫威,提出补偿款中扣除自己平整土地的费用20万元之后,剩余款两人各半平分。2011年12月20日,王佐良带领手下十余人围攻方家坡村村委会,将土地补偿款739238.40元全部打入其提供的银行卡中,次日,王佐良向苗打款20万元,其余款项被王佐良非法占有。

   枪不离身十多年先后作案19起

  据团伙成员供述,王佐良做事心狠手辣,翻脸如翻书、认钱不认人。有一次席某某、苗某某因没有听从王佐良的话,办事不力,王佐良便将席、苗二人拉到西固黄河边,用一把仿“五四”手枪枪托把席某某暴打一顿,还向空中开了一枪,又将苗某某打了一顿。王佐良在新区为了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指使常某某在自家宅基地垫资为王佐良建房6间,占地190平方米,房屋建好后,因常某某没有拿到建房费用,就没有按照王佐良的指示将房屋产权及时转到王佐良名下,为此,王佐良召集手下十几名成员分乘4辆轿车,携带刀、枪、棍棒先后三次到常家和其亲属家,声称要“弄死他”,致使常某某长年在外躲避,有家不敢回。

  此外,王佐良把租住地作为团伙活动中心、聚集场所,只允许其亲信和团伙骨干成员到其住处,商谈团伙事宜,预谋、策划犯罪活动。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们频繁变换住地,而王佐良从来都是枪不离身。每次作案之前,王佐良都要把团伙骨干成员召集到其租住处进行谋划、安排,授意作案方式,作案时提供凶器及交通工具,作案后安排逃匿躲藏,并提供各项经费支持。

  据警方统计,十余年的时间里,王佐良涉黑犯罪团伙称霸一方、恃强凌弱、争强斗狠,先后作案19起,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故意伤害3起(致死1人、致重伤1人、致轻伤1人)、开设赌场4起、非法拘禁2起、寻衅滋事2起、敲诈勒索2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1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1起、强迫妇女卖淫1起、强迫交易1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起,全案20名成员全部抓获,缴获枪支2支、子弹31发。

  今年5月20日,15名涉黑犯罪嫌疑人已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至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另5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兰州晨报 文/图 记者 李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