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建立“六项制度”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03.09.2014  17:42
    

为进一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长泰县建立“六项制度”:

一是联合执法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或监督检查行动。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暗查暗访制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公开曝光,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是“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是诚信警示制度。及时把构成安全生产诚信警示条件的企业列入警示名单,通过媒体公开警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场、区)和安委会成员的单位每个月上报不不少于1条的专项行动综合信息,并于每个月30号前上报安委办《长泰县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汇总表》。

六是举报奖励制度。各乡镇(场、区)和安委会成员的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长泰县安监局 林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