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六)
福建医科大学系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专职科研工作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基础医学院 科研人员 | 1 | 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 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 郑春福教授团队 科研岗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真实完整的报名材料1份,送(寄)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17、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含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此次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网站( www.fjmu.edu.cn )首页通告栏及招聘主页( http://rczp.fjmu.edu.cn ),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1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2537。
福建医科大学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