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六到位”做好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

29.05.2014  11:14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龙岩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做到“六个到位”:
      一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各煤矿企业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探查治理和防汛渡汛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煤矿安全渡汛。
      二是煤矿水害隐患排查到位。督促煤矿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
      三是排水设备检查到位。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检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动设备、防水闸门等,发现损坏、老化等问题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开展联合排水试验,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高可靠性。
      四是预警和预防机制完善到位。督促煤矿企业主动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注意雨季天气形势,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大雨、暴雨期间要停工撤人,在停雨之后确认隐患已消除才能恢复生产。
      五是应急处置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满足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水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煤矿水害事故的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六是监管执法到位。把雨季“三防”监管工作纳入执法计划,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专项监管。检查中发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