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去年查处“公车”问题114起 党政纪处分52人

12.01.2016  12:51

  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2015年,全市共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114起,处理19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共查处公款吃喝问题17起,处理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35起,处理8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

  据介绍,去年以来,市纪委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建立健全督查力量保障机制、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接待季度报告制度和宣传曝光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推进了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常态化。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借助现代科技手段,依靠“大数据”排查违规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和公车使用等问题线索,特别是借助交通监控系统,对非工作日期间的重要路口、高速出口、进出城卡口的过往公车进行拍照取证,筛查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等问题线索,重点对本市非F牌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排查。